蔡某1与童某某、蔡某2等法定继承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8)沪0117民初260号
判决日期:2018-06-21
法院: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蔡某1与被告童某某、蔡某2、蔡某3、干某1、干某2法定继承、分家析产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1月2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2018年1月23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因本案案情复杂,于2018年3月9日转为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并于2018年4月26日再次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蔡某1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陈茂超,被告童某某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刘廷祥、李祥美,被告蔡某2、蔡某3二次均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干某1暨作为被告干某2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了第一次庭审,被告干某2参加了第二次庭审。被告干某1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第二次庭审,本院依法缺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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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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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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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8-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