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涛、徐明春等与李永莲、夏现华排除妨害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7)鄂0325民初514号
判决日期:2017-06-28
法院:房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屈常宝、彭涛、任涛、徐明春、杨明、付必权、程汉民诉被告李永莲、夏现华排除妨碍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3月10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七原告的诉讼代表人屈常宝、彭涛及委托诉讼代理人蔡红、柯波,被告李永莲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夏现华经开庭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应诉,本案缺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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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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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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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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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7-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