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胡陶等盗窃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案号:(2014)东三法刑初字第1354号
判决日期:2014-08-23
法院: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东莞市第三市区人民检察院以东三区检刑诉(2014)1357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陈某、胡陶、张寄中犯盗窃罪,于2014年8月8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同日立案,并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于2014年8月19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东莞市第三市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廖静红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陈某,被告人胡陶及其辩护人陈福生,被告人张寄中及其辩护人江有声均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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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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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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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4-0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