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琴坡、宋艳贞等与李显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7)冀0128民初487号
判决日期:2017-06-21
法院:深泽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宋琴坡、宋艳贞诉被告李显、张志巍、宋子琪、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4月17日立案受理后,因本案所涉事故与张京诉本案被告的交通事故案件系同一起交通事故,被告相同,故两案合并依法由审判员刘彦兵适用简易程序,于2017年5月24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二原告委托代理人赵占强;被告李显、张志巍委托诉讼代理人马铁良;被告宋子琪;被告保险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李礼晨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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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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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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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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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7-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