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忠芹、徐丽敏等与安徽省泗县东港实业有限公司、卢丽娜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5)泗民一初字第02969号
判决日期:2015-12-01
法院:泗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王忠芹等九人与被告安徽省泗县东港实业有限公司(下称东港实业)、卢丽娜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7月27日立案受理,依法由审判员王颖独任审判,于2015年9月9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王忠芹、徐丽敏、李立玲、朱美玲、宋珍、高亚楠及九原告共同委托代理人孙龙,被告东港实业、卢丽娜的共同委托代理人孙得才到庭参加诉讼。庭审后被告东港实业、卢丽娜申请我院回避,被驳回。2015年10月20日本院裁定本案转为普通程序进行审理,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5年11月2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王忠芹、朱美玲、宋珍、高亚楠及九原告共同委托代理人孙龙,被告东港实业、卢丽娜的共同委托代理人孙得才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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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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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5-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