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端州支行与肇庆市艾丰贸易有限公司、肇庆市傲翔科技信息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号:(2016)粤1202执510号之二
判决日期:2016-09-21
法院: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关于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端州支行与被执行人肇庆市艾丰贸易有限公司、肇庆市傲翔科技信息有限公司、韦婷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拟执行处置被执行人肇庆市傲翔科技信息有限公司名下的肇庆市端州区太和北路12号B1区6、8、10幢首层第27、28、29、30、31、32、43、44卡房产(产权证号分别为:0200038623、0200038628、0200038630、0200038631、0200038632、0200038621、0200038603、0200038601)、肇庆市端州区太和北路12号B1区1、2、3、4幢地下室348至358号汽车位(产权证号:02××15)以偿付本案相应数额的债务。因评估、拍卖上述房产需时较长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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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6-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