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修、李新芳等与李勇共有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8)新0106民初691号
判决日期:2018-05-30
法院: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李文修、李新芳、李新华、李文祥、李锦华与被告勇共有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4月3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李文修、李新芳、李新华、李文祥、李锦华的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万兆云、原告李文修、李新芳、李文祥、李锦华,被告李勇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刘欣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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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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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8-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