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梅、同方知网(北京)技术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8)新01民终1099号
判决日期:2018-05-30
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李梅因与被上诉人同方知网(北京)技术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以下简称同方知网新疆分公司)、被上诉人同方知网(北京)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方知网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不服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新0104民初944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8年3月12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8年4月2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李梅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马迎春、范秋芳,被上诉人同方知网新疆分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郭静、王维予到庭参加诉讼。被上诉人同方知网公司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答辩。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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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8-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