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丰果、卢献华等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分行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8)冀0502民初503号
判决日期:2018-05-20
法院:邢台市桥东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赵丰果、卢献华、宋彦静与被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分行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2月28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分别于2018年4月13日、2018年5月4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赵丰果、卢献华、宋彦静,被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分行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高俊学、王顺利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8-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