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春利、刘瑞阳等与陈坤、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5)昆民三终字第758号
判决日期:2015-10-21
法院: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刘春利、刘瑞阳、唐盛尧因与被上诉人陈坤、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简称: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不服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2015)官民一初字第147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5年7月21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报经本院院长批准,依法延长审限三个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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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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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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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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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5-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