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凯、郑伟等与杨海涛、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6)津0101民初3155号
判决日期:2016-08-04
法院: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闫凯、郑伟与被告杨海涛、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代理审判员刘蕊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闫凯、郑伟及被告杨海涛、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的委托代理人耿晓东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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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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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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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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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6-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