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某、陈某等与吴某等合伙协议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6)粤0882民初1437号
判决日期:2017-05-12
法院:雷州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骆图妙、陈明、骆福南与被告吴建团、郭雪梅合伙协议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10月18日受理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于2016年11月28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骆图妙、陈明、骆福南及其共同的委托代理人蔡教英与被告吴建团、郭雪梅及其共同的委托代理人纪王珠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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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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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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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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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7-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