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静静、王聪聪等与李振伟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8)鲁0784民初1624号
判决日期:2018-04-29
法院:安丘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王静静、王聪聪、王伟龙与被告李振伟、田媛媛、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保险秦皇岛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3月30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王静静、王聪聪、王伟龙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董云娜,被告李振伟、田媛媛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王洪波,被告平安保险秦皇岛支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马庆法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8-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