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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杜江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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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
法定代表人:杜江
联系方式:13905248555
注册时间:2011-05-12
公司地址: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青海湖路80号君临国际C座12层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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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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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京娥、刘云等与太原东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大连鑫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6)晋01民终3493号         判决日期:2017-05-09         法院: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张京娥、上诉人刘云、上诉人刘庆因与被上诉人太原东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上诉人大连鑫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不服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法院(2016)晋0107民初90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6年11月9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不开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7-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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