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某1、吴某等与李某1等婚约财产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8)皖1125民初998号
判决日期:2018-04-24
法院:定远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周某1、吴某、周某2与被告李某1、朱某、李某2婚约财产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3月1日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2018年4月24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周某2及三原告共同诉讼委托代理人雍嵘,被告李某1、朱某、李某2经本院合法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依法缺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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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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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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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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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8-0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