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爱丽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山东格瑞德集团有限公司等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3)朝民初字第39069号
判决日期:2013-12-11
法院: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北京爱丽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原名称北京凯迪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08年12月19日变更为现名称,以下简称原告)与被告山东格瑞德集团有限公司(原名称山东德通实业有限公司,于2006年6月17日变更为现名称,以下简称格瑞德公司)、被告北京住总第四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住四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代理审判员赵佳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之委托代理人谢晨与格瑞德公司之委托代理人吕国强、住四公司之委托代理人武维国、谢佳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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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3-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