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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张盈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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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海燕
联系方式:85585288
注册时间:1994-05-16
公司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广银大厦M层
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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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雅静、于丽丽等贪污罪二审刑事裁定书
案号:(2015)一中刑终字第0139号         判决日期:2015-07-21         法院: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审理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胡雅静、于丽丽、王妍、贾昕、吕文、杨晨、张雅静、姚雪、庞旖旎、钱翔犯贪污罪一案,于2014年12月19日作出(2013)和刑初字第0286号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胡雅静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于丽丽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被告人王妍犯职务侵占罪,免予刑事处罚;被告人贾昕犯职务侵占罪,免予刑事处罚;被告人吕文犯职务侵占罪,免予刑事处罚;被告人杨晨犯职务侵占罪,免予刑事处罚;被告人张雅静犯职务侵占罪,免予刑事处罚;被告人姚雪犯职务侵占罪,免予刑事处罚;被告人庞旖旎犯职务侵占罪,免予刑事处罚;被告人钱翔犯职务侵占罪,免予刑事处罚;被告人胡雅静、王妍、贾昕、吕文、张雅静、姚雪、杨晨退缴赃款共计人民币161882.69元发还天津医科大学代谢病医院;剩余赃款共计人民币75567.89元继续向被告人胡雅静、于丽丽追缴。原审被告人于丽丽、王妍、贾昕、杨晨、张雅静、姚雪、庞旖旎、钱翔不服,分别以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5-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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