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卫杰、赵艳丽等与田也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6)津0116民初29141号
判决日期:2017-04-14
法院: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邵卫杰、赵艳丽与被告田也、郑燚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10月26日立案后,依据原告申请追加天津房管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为本案第三人。首先适用简易程序,后依法转入普通程序,于2016年12月29日、2017年3月14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邵卫杰、赵艳丽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李雪涛、被告田也、被告郑燚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田也、第三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刘娜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7-0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