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十九冶集团有限公司成都钢构分公司与四川汇源钢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7)川0191民初3310号
判决日期:2017-04-07
法院: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中国十九冶集团有限公司成都钢构分公司(以下简称:十九冶公司)与被告四川汇源钢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3月13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2017年4月7日进行不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十九冶公司委托代理人刘丽珍,被告委托代理人罗军、王府洲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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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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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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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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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7-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