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某、杨某甲等与姜某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7)鲁1083民初3981号
判决日期:2018-03-30
法院:乳山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孙某、杨某甲、杨某乙与被告姜某身体权、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三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徐美丽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姜某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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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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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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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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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8-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