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海平与浦江康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义乌市兆祥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6)浙0726民初8649号
判决日期:2017-04-05
法院:浦江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石海平与被告浦江康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义乌市兆祥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沈阳华晨金杯汽车有限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12月1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郑向丽适用简易程序于2016年12月23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张伟清和被告浦江康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荣庆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刘苞、义乌市兆祥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军强到庭参加诉讼,被告沈阳华晨金杯汽车有限公司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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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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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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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7-0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