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耕、林志明与董文远、陈朔霄等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3)温鹿民初字第2150号
判决日期:2014-03-03
法院: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李耕、林志明与被告董文远、陈朔霄、顾曦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沈文江独任审判,于2013年12月26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董文远、陈朔霄的委托代理人詹小虎,被告董文远、陈朔霄的委托代理人XX,被告顾曦的委托代理人陈婵娟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4-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