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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东座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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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3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方式:暂无数据
注册时间:2011-03-07
公司地址:肇嘉浜路680号金钟大厦420室
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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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蓓娜与周平、周超超等返还原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3)闵民五(民)初字第233号之二         判决日期:2014-02-21         法院: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倪蓓娜与被告周平、被告周超超、被告韩凤兰排除妨害纠纷一案,本院于2013年1月28日受理,依法适用简易程序。本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复杂,双方冲突极大,不宜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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