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某等四人敲诈勒索一案一审刑事判决书
案号:(2016)辽0113刑初86号
判决日期:2016-05-17
法院: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检察院以沈北新区检未检刑诉(2016)7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某某、孙某甲、孙某乙、吴某某犯敲诈勒索罪,于2016年3月16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吴迪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王某某及其辩护人袁野,被告人孙某甲及其辩护人张文凯,被告人孙某乙、吴某某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6-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