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绍松、黎庆伟等与李廷友恢复原状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6)桂09民终309号
判决日期:2016-05-11
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李廷友因恢复原状纠纷一案,不服北流市人民法院(2015)北民初字第228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6年3月14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6年4月29日公开开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上诉人李廷友及其委托代理人陈锐,被上诉人黎庆伟及其与被上诉人黎绍松的共同委托代理人张成胜、黎培飞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6-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