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高太、杨清文等诈骗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案号:(2017)苏0322刑初23号
判决日期:2017-03-21
法院:沛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江苏省沛县人民检察院以沛检诉刑诉(2016)32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张高太、杨清文、张轮犯诈骗罪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2017年1月6日受理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组成合议庭,于2017年2月14日公开开庭进行审理。江苏省沛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江德芹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张高太及其辩护人刘凯、被告人杨清文及其辩护人王帆、孙丽红、被告人张轮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7-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