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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烟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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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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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李佩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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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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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保香、郭俊义等与郑根柱、孙永军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6)豫10民终570号         判决日期:2016-05-06         法院: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郑根柱、孙永军因与被上诉人李保香、郭俊义、李亚兵、李东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许昌县人民法院(2014)许县民一初字第23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郑根柱、孙永军及其委托代理人孔令晨,被上诉人李保香、郭俊义、李亚兵的委托代理人李东阳,四被上诉人的委托代理人张红雨到庭参加了诉讼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6-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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