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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金锋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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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
法定代表人:徐光刚
联系方式:7227032
注册时间:1981-04-18
公司地址:禹城市行政街224号
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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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开
朱发利、孙美芝等与德州冠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德州冠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禹西现代城项目部等二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3)德中民终字第864号         判决日期:2014-01-10         法院: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德州冠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不服山东省禹城市人民法院(2012)禹民初字第55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4-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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