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刘咸博等与曾璐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5)吉民一初字第1399号
判决日期:2016-04-25
法院: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刘某、刘咸博与被告曾璐、曾宪龙、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安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10月9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刘某、刘咸博委托代理人夏新华、被告曾璐及其曾璐、曾宪龙委托代理人王佑伟、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有限公司吉安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财险吉安支公司)委托代理人王信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6-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