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涛、许臣超等诈骗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案号:(2017)苏0382刑初94号
判决日期:2017-03-14
法院:邳州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邳州市人民检察院以邳检刑诉〔2016〕1100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孙涛、许臣超、许殿辉犯诈骗罪,于2017年2月16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邳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李涛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孙涛及其辩护人孙仲伟,被告人许臣超及其辩护人张大庆,被告人许殿辉及其辩护人郑奔均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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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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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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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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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7-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