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大勇等人贩卖毒品罪二审刑事裁定书
案号:(2019)辽01刑终178号
判决日期:2019-04-01
法院: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审理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郭大勇制造、贩卖毒品罪,张大忠、熊某某、陈某某、程某某、高某某、邓某某、宋某某贩卖毒品罪一案,于2018年11月26日作出(2018)辽0106刑初804号刑事判决。原审被告人郭大勇、张大忠不服原判,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通过阅卷,讯问上诉人、原审被告人,询问辩护人,认为本案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9-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