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杰玲、谭凯婷等与广州市荔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一审行政判决书
案号:(2018)粤7101行初6072号
判决日期:2019-03-29
法院:广州铁路运输第一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源杰玲、谭凯婷诉被告广州市荔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履行法定职责一案,原告源杰玲、谭凯婷于2018年10月23日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于2018年10月29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8年12月18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原告源杰玲及原告谭凯婷的委托代理人易琼、何金香,被告广州市荔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的负责人何人生及委托代理人张毓、杨乐均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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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9-0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