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秀花、许振国等与徐菊香等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7)闽06民初325号
判决日期:2018-03-08
法院: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陈秀花、许振国与被告徐菊香、阮来福、阮亚安、陈亚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11月1日立案,陈秀花、许振国于2018年3月5日以其已经与徐菊香、阮来福、阮亚安、陈亚兰达成庭外和解协议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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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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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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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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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8-0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