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世田与金春章、金赛英等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6)浙0782民初18503号
判决日期:2017-03-03
法院:义乌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王世田诉被告金春章、金赛英、金美香、金凡凡、王恩伦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11月2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2017年1月6日、2017年1月22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王世田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金小明,被告金春章、金赛英、金美香、金凡凡、王恩伦的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徐文飞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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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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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7-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