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爱志、杨柳青等与曾晋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9)湘1127民初71号
判决日期:2019-03-12
法院:蓝山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曾爱志、杨柳青、杨某1与被告曾晋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月8日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曾爱志及三原告的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陈裕龙,以及被告曾晋元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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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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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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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9-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