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丽钦、陈振兴等与陈志洪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6)粤2072民初9503号
判决日期:2017-02-21
法院: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陈丽钦、陈振兴、詹文芳、欧送金、陈国辉诉被告陈志洪、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人民保险广州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8月12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于2016年10月27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陈国辉、陈丽钦及五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尹满娥,被告人民保险广州分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吴永芳到庭参加诉讼。被告陈志洪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应诉。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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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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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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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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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7-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