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化妹、朱法刚等与于志孟物权保护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9)湘08民终26号
判决日期:2019-03-05
法院:湖南省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邓化妹、朱法刚、朱法勇、朱法娥因与被上诉人于志孟物权保护纠纷一案,不服湖南省慈利县人民法院(2018)湘0821民初94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8年1月17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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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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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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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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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9-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