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与星辉不锈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6)浙1122民初776号
判决日期:2016-03-15
法院:缙云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星辉不锈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2月29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虞波适用简易程序于2016年3月15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并当庭宣告判决。原告的委托代理人吴扬到庭参加诉讼,被告星辉不锈钢有限公司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应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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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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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6-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