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捷立玛智能科技(太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皖1181民初961号
判决日期:2019-02-26
法院:天长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捷立玛智能科技(太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2月25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对被申请人捷立玛智能科技(太仓)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895620.56元予以冻结,并已提供担保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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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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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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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9-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