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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擎剑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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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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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周天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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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朝军、何仁树、王某等交通肇事罪二审刑事裁定书
案号:(2016)川07刑终467号         判决日期:2017-01-20         法院: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江油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邓朝军犯交通肇事罪,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某、陈某1、陈某2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一案,江油市人民法院于2016年9月30日作出(2016)川0781刑初197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原审被告人邓朝军、原审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何仁树对判决不服,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查阅了案卷材料,讯问了被告人,听取各方当事人意见。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7-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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