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朗正律师事务所与高正义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其他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5)穗增法立保字第22号之一
判决日期:2015-02-09
法院:增城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深圳仲裁委员会在仲裁广东朗正律师事务所与高正义法律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案号:深仲涉外受字(2015)第36号]中,申请人于2015年2月5日向该仲裁委员会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保全被申请人所有的价值56万元的财产,并由担保人王孝春、王彤提供财产担保。深圳仲裁委员会于2015年2月9日将上述申请移交我院,本院依法予以办理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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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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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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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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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5-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