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瑞雪、刘婷等与云南耀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5)楚民初字第1918号
判决日期:2016-01-28
法院:楚雄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陈瑞雪刘某均、刘婷与被告云南耀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耀祥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本院于2015年7月30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5年10月13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陈瑞雪刘某均、刘婷的诉讼代理人何啸波,被告耀祥公司的诉讼代理人戴学良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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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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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6-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