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芳、杨保庆等与山东金泰华房地产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8)鲁0827民初3164号
判决日期:2019-01-21
法院:鱼台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张芳、杨保庆与被告金泰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12月13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朱琳、被告金泰华委托诉讼代理人王群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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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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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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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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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9-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