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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云江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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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
法定代表人:姜云江
联系方式:13705327705
注册时间:2009-02-18
公司地址:青岛市四方区萍乡路22号1栋5单元302户
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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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至元、高明珠等与王登利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6)鲁0203民初4348号         判决日期:2017-01-12         法院: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崔至元、原告高明珠、原告谈志坤、原告谈某与被告王登利、被告刘刚、被告青岛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交集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崔至元、原告高明珠及四原告的委托代理人何晓,被告王登利,被告刘刚,被告公交集团的委托代理人董军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7-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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