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军宜,夏新军,王乃生等非法采矿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案号:(2018)陕0431刑初96号
判决日期:2019-01-14
法院:武功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武功县人民检察院以武检刑诉(2018)95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建中、夏新军、靳建军、王乃生、冯军宜、韩林科、马科善、穆海娃犯非法采矿罪,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2018年11月20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适用普通程序,于2018年12月11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武功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马少荣、代理检察员康敏妮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王建中及其辩护人宋红科、罗乃军,被告人夏新军及其辩护人周亚娟,被告人靳建军及其辩护人曹雪娟,被告人王乃生及其辩护人杨二伟,被告人冯军宜,被告人韩林科及其辩护人李守民,被告人马科善及其辩护人李玄博,被告人穆海娃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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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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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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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9-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