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春深与广西桂鑫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6)桂1102民初3531号
判决日期:2017-01-09
法院: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赵春深与被告广西桂鑫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鑫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10月14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邓媛适用简易程序于2016年11月9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书记员柳亚婕担任法庭记录。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余斌,被告委托诉讼代理人郑金瑞、陈杨杨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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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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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7-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