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玉先、张燕霞等与苗卫东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8)豫9001民初9671号
判决日期:2019-01-02
法院:济源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郝玉先等人与被告苗卫东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依法向被告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诉讼风险提醒书等诉讼文书,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张燕霞及其委托代理人齐波、王帆以及被告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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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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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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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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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9-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