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淑琴与上海极兔速递有限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京0111民初9125号
判决日期:2021-09-09
法院: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郑淑琴与被告邵健、成奥、上海极兔速递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6月1日立案。原告郑淑琴于2021年8月2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郑淑琴撤诉。
案件受理费25元,由郑淑琴负担(已缴纳)
合议庭
审判员隗爱卿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法官助理魏静
书记员李长凤
判决日期
2021-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