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庆建设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江苏淮阴水利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青0202民初2921号
判决日期:2021-09-07
法院: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浙江一庆建设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与被告江苏淮阴水利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8月17日立案。原告浙江一庆建设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于2021年8月2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浙江一庆建设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4928元,减半收取2464元,由原告浙江一庆建设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郑吉红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法官助理:孙苗苗
书记员:葛雯欣
判决日期
2021-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