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姜慧洁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沪0104民初29961号
判决日期:2021-07-29
法院: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姜慧洁、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2月3日立案后,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由审判员独任审理。原告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双方当事人和解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孙谧
二〇二一年四月八日
书记员沈伟锋
判决日期
2021-07-29